在2021年教师节和中秋、国庆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学校下发了《关于2021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守“严禁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禁违规吃喝”“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和合作单位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公款购买礼品”等十个方面纪律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做到早提醒、早预防。各学院党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及时安排部署,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率先垂范,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节日期间,学校纪检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学院、各部门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严查快办、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