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监委驻37所省属高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全部进驻完毕,该省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改革明确,我们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不兼任其他职务,不分管协管纪检监察、巡察以外的工作。”云南大学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朱宏说,“职责更清晰,也更聚焦。”
朱宏告诉记者,今年2月16日,云南省监委驻云南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当天,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全员参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表态发言。“以往,一些非党员领导干部不在学校纪委监督范围内,这次改革实现了校内监督全覆盖。”朱宏说,监察专员办代表省纪委监委行使上对下的监督,这不仅是压力的传导,也增强了大家接受监督的意识。
不仅在云南,各省级纪委监委积极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完善派驻监督体系机制的任务部署,着力推进省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加强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监督,为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纪律保障。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第二十一条,对派驻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组协助派出机关,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派驻机构工作指导做出规定,我们认真研究落实,调研考察了13个省份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山东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高广才介绍,结合调研成果和山东高校实际,该省纪委监委探索通过授权方式,由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牵头或配合,开展专项督查、治理等工作。
据了解,山东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主要是在高校共性、行业性问题上,加强对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指导。4月14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召开会议,部署安排省属本科高校建设工程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专项整治,高校党委负有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通过监督,压实省教育厅行业主管责任,从而推动高校主体责任落实。”高广才告诉记者。此外,招投标领域往往与高校“一把手”关系密切,纪检监察组的深度参与,有利于推动省教育厅整体看待该领域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对高校“一把手”监督。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湖南省纪委监委强化各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室组地校”分片联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高校监督质效。
今年年初,湖南省纪委监委就建立该联动机制,调研走访省内各类高校。参与调研的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干部介绍,“熟人社会”监督难、监督力量不足、人员流动性大、专业水平不高等带来的不敢、不愿、不会监督问题,是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面临的普遍难题。调研中,各高校普遍认为,联动机制使得高校纪检监察干部有更多机会参与办案,通过以案代训增强业务能力,带动高校整体监督执纪水平提高。同时,大家也对机制运行管理、工作考核、支持保障方面提出完善建议。
目前,湖南30所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已按地域划分成5个片区,由省纪委监委统一领导,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统筹指导、日常管理,按照“一事一授权”原则,联动开展线索处置、审查调查、追责问责等工作。据悉,湖南省纪委监委正在推进高校“以学谋私”问题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将在专项整治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