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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监委通报五起烂尾楼背后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二)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2日 09:02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云南省纪委监委  点击:

一、文山州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李成明,在“丽水湖畔”“樱花山谷”项目征地拆迁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问题。

2011年至2012年,李成明任文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时,利用职务便利,为文山市金昆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在文山市政府廉租房和保障房项目工程款拨付,以及“丽水湖畔”“樱花山谷”两个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所送现金共计108万元。李成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李成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晋宁区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原主任朱亚,在“麟昊商业广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朱亚任原晋宁县规划局综合科科员时,负责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云南麟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尽快通过项目规划方案审查,先后两次送给朱亚现金共计1.5万元,朱亚为该公司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谋取利益。朱亚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2年3月,朱亚受到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玉水金岸”“樱花谷”项目中,对预售工作及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2010年10月至2019年12月,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澄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商品房预售工作的行政监管部门,对预售工作及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致使“玉水金岸”项目预售资金31.93亿元脱离监管,“樱花谷”项目预售资金1.19亿元脱离监管。2021年10月,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被责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2021年11月,时任玉溪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业权华等6人被约谈。

四、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原处长周斌,在“恒基•国际”项目开发中,为他人非法放贷提供帮助等问题。

2013年12月至2016年11月,周斌任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时,明知红河州云盛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等人在向蒙自百年恒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等相关房地产企业高利放贷的过程中,利用虚假《商品房购销合同》迫使借贷人进行资产交易,仍利用其职务便利,违规为相关虚假交易合同进行备案,为非法放贷提供帮助,导致相关企业遭受巨大损失。同时,周斌为谋取个人利益,伙同他人收购农户补偿安置房进行炒卖,滥用职权掩盖炒房交易过程,偷逃国家税款合计61万余元。2021年11月,周斌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五、原芒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李立春,瑞丽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邓光辉,在“水域轩园”项目土地竞拍和使用权转让中以权谋利问题。

2009年至2011年,李立春在负责芒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邓光辉等人以其亲属名义底价竞得“水域轩园”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帮助;后李立春与邓光辉等人非法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并从中牟利,李立春从中非法获利101.6万元,邓光辉从中非法获利386.28万元。2018年6月,李立春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18年12月,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9年4月,邓光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8月,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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