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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村支书的“生意经”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5日 09:34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点击:

   “我利用职权挖空心思挣钱捞钱,群众看在眼里,反感在心里,对我的称呼也从青万书记变成‘千万’书记,真是富了自己、负了群众……”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石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唐青万在忏悔书中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追悔莫及。

  今年2月,铜梁区纪委监委对唐青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该案也是该区第一例村干部被留置案。

  201012月,唐青万当选为石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上任没多久,之前7年的经商经历让对金钱特别敏感的唐青万就发现了一个生财之道:只要把自己经手需要报销的费用,虚增报销数额,就能让集体资金落入自己腰包。

  “一盒笔花费20元,入账40元;一套鼠标键盘花费90元,入账240元……在自家电脑中,唐青万将自己经手的费用情况按照真实支出、实际报销建立两套台账,每笔入账都有几十到几千不等的差距。”据办案人员介绍,不论是购买办公用品,还是村办公室装修等大额支出,多开金额报账成为唐青万套取集体资金的手段。渐渐地,在这种习以为常的“惯例”支配下,唐青万的底线意识逐渐模糊,不再满足于细水长流的“赚钱”方式。

  2012年开始,因全村宅基地复垦较为集中,看到大量的资金在村集体账户上流动,唐青万又打起了小算盘,利用工作经费设立“小金库”,为自己和村社干部发放补助,甚至将其家属3000元的住院费用也在村集体资金中报销。

  尝到权力带来的甜头后,唐青万的胃口越来越大,手也越伸越长。2015年,石庄村吴家院子实施地灾隐患点危房搬迁项目,唐青万作为协助土桥镇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为不符合搬迁补助条件的吴某某出谋划策,并编造调查材料,帮助吴某某顺利得到搬迁建房款2万元。事后不久,吴某某如期兑现给予唐青万好处费的承诺,送给唐青万1万元现金。此后,唐青万“如法炮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好处费10万元。

  此时的唐青万,对村里的大事小事都要抓,千方百计钻制度空子,为掩盖事实,他还安排财务人员做假账,在贪腐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他只在会上提过孙家坡垭口滑坡需治理,钱由政府出。会议记录上提到的询价这些内容,都是他编好后,拿给我抄的。”石庄村一专干说。

  201810月,为规避群众监督,唐青万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私下伙同石庄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某某(另案处理)自行组织挖机和铲车对该地灾治理项目进行施工。

  “为了把预算的工程款报出来,唐青万伪造会议记录、虚增费用,并虚造计时单、费用清单、签证单、验收表等系列资料,伙同张某某共同贪污3万余元。”办案人员说,因虚造资料产生的40元费用,唐青万竟然也以照片费用名目进行了报销。

  此后,唐青万与张某某多次分工合作套取国家资金,每次由唐青万负责出点子并编造资料,张某某具体实施。2018年至2021年,唐青万、张某某先后5次通过虚增费用的方式共同非法占有5个项目公共资金23万余元。

  被留置初期,唐青万坚持自己的行为不属于违法犯罪,在他看来,虚报资金、收受好处费顶多是违纪,而村里项目别人做也是做,自己做也是做,他只是赚取合理利润。

  “我是初心不正,纪法意识淡薄,忘了‘当官发财当两道’的告诫,用经商的思维做村干部,心存侥幸,辜负了组织和群众……”在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下,唐青万幡然醒悟。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村干部党纪国法观念不强,制度执行不严、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铜梁区纪委监委向土桥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指导土桥镇党委深入开展“以案四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干部权力运行,制定出台《铜梁区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履职清单、负面清单“两张清单”管理,推动细化完善党务、村务、财务和服务的“四务”公开机制,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等制度落实,有效杜绝违程序、超范围决策。(通讯员 罗泽旭王雪飞 || 责任编辑 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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