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在防范专项基金监管风险上责任缺失、“心中无数”,导致养老保险基金被套取的问题。 2020年3月,勐腊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在复核员、审核员被抽调参与专项工作的情况下,仅安排工作人员李季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经办、审核、复核业务,为专项基金监管安全留下较大风险隐患。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李季利用职务之便,以篡改、重复发放、截留等方式侵占城乡...
一、文山州丘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一批了之”“一转了之”,导致问题长期未查处。2021年4月至12月,丘北县自然资源局先后5次以书面函告的形式,将丘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移送至丘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核查办理。丘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加邦,丘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正和对问题移送函“一批了之”,交由该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办理,未...
一、德宏州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履职不到位、作风飘浮,造成培训资金损失的问题。2019年、2020年,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贫困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等群体开展技能提升培训,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委托培训机构进行承办,合同约定由培训机构负责推荐学员转移就业,且2019年转移就业率不低于50%,2020年不低于10%。在培训期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培训过程监管不到位,未对培训效果进行有效检...
一、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洪华,在“世纪良城”项目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中,未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问题。2016年3月至4月,洪华任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时审核把关不严,在“世纪良城”一期一段住宅缺少房屋全款发票、尾款发票、维修基金的情况下,违规审批为其提前办理831本房屋所有权证,造成不良影响,洪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10月,洪华受到通报问责。二、景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
一、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政府部分干部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推进不力,工作“虎头蛇尾”,导致非法采石问题禁而不止。2021年4月,绥江县人民政府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绥江县茶店青石厂采石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问题,于2021年5月印发了《关于2021年绥江县非煤矿山关闭的通告》,要求茶店青石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拆除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绥江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昌俊作为茶...
一、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别样幸福城”项目中,未严格按相关规定督促预售企业和受托银行执行监管协议,履行监管职责不力问题。2015年,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严格按《云南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督促预售企业和受托银行执行监管协议,在监管银行连续两个季度未通报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和监管金额情况下,未督促银行、企业履行《商品房预售款委托监管协议》,未及时发现预售资金未全额归集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2020...
一、文山州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李成明,在“丽水湖畔”“樱花山谷”项目征地拆迁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问题。2011年至2012年,李成明任文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时,利用职务便利,为文山市金昆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在文山市政府廉租房和保障房项目工程款拨付,以及“丽水湖畔”“樱花山谷”两个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所送现金共计108万元。李成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一、文山州广南县林业和草原局、板蚌乡党委政府在林地管理工作中相互推诿、履职不到位,导致非法侵占林地问题持续蔓延。2019年4月至2021年10月,广南县某公司法人韦某某等人在板蚌乡种植香蕉过程中滥伐林木,板蚌乡人民政府分别于2020年12月、2021年4月两次向县林业和草原局上报了关于请求帮助调查处理的相关请示,但未持续跟进制止滥伐林木行为,对该项工作仅“一转了之”;县林业和草原局自2020年12月收到板蚌乡人民政府的请...